近日,小米公司對“米家”的商標行政訴訟告一段落。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定,小米公司申請注冊的爭議商標“米家”與此前申請注冊的5個被引用商標構成類似商標,指定商品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
小米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專注于智能手機、互聯網電視、智能家居生態(tài)鏈建設的創(chuàng)新科技企業(yè)。自成立以來,憑借其高性價比的手機產品和互聯網營銷模式,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如今,由于其產品越來越多,生態(tài)鏈也越來越大。小米公司為了保護眾多產品品牌,非常注重商標布局。
數據顯示,到目前為止,小米公司已經申請注冊了2186個商標,類別基本涵蓋了從1類到45類的所有類別。主要類別是第9類手機、電腦軟件和電子產品;第35類廣告和營銷;38類通信服務和42類網絡技術服務等。小米公司申請注冊的商標主要有小米、大米、紫米、小米、蝦米、非米、綠米、純米、萬米、紅米、藍米、米、米、黑米、美米、綠米、清米、爆米花。
2016年3月,小米公司在北京發(fā)布全新生態(tài)鏈品牌——“米家”,中文名稱為“米家”。米家品牌專門承接小米供應鏈產品。小米公司在推出“米家”品牌的同時,提前于2015年5月申請注冊了“米家”和拼音“米家”商標。
但商標“MIJIA”在第九類商品中的注冊被封殺,因在先權利障礙未獲準注冊。國家商標局引用了五個具有在先權利的商標,并駁回了商標號的申請。“MIJIA”。這五個商標是“米家”、“米家米家”、“米家米家夏添”和“米吉特米吉提”。
隨后,小米公司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駁回復審。2016年12月,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駁回被審查商品上有爭議商標的注冊申請。之后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后再次上訴。但是,北京市高級法院的終審判決仍然維持了TRAB和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的原判,駁回了上訴。
通過“MIJIA”商標被駁回注冊,企業(yè)開展商標布局應注意哪些事項?
企業(yè)申請注冊商標時,如果遇到在先權利商標的影響,首先要看是否存在注冊3年未使用的商標。根據《商標法》的規(guī)定,可以申請撤銷3年不使用;其次,對于之前申請未被核準注冊的商標,可以考慮在公告期內提出異議;另外,對于已經注冊并開始使用的商標,也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布商標權無效;最后,如果宣告商標無效不能取得商標權,可以通過商標轉讓與第一商標所有人協商取得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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