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國家注冊
是指直接向各個國家/地區(qū)的商標主管機關遞交注冊請求的注冊方法,也稱為“逐國注冊”,是國際商標維護最常用的方法,是相對于一些國際或地區(qū)的知識產權維護安排的注冊方法而言的維護方法。有的國家選擇“申請在先”原則,即最早的使用者優(yōu)先獲得商標權,有的國家選擇“請求在先”原則,即最早的請求者優(yōu)先獲得商標權;不同國家注冊所需的時間也有很大不同。短的只要半年左右,長的4-5年;商標有效期、費用和申請要求因國家而異。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是馬德里所有締約國之間的商標國際注冊和維護方法。它最大的特點是只需提交一份申請就可以在多個簽約國家申請注冊。截至2015年6月5日,馬德里聯盟已有95個政黨。馬德里國際注冊由國際局管理,位于瑞士日內瓦,是國際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安排之一。
我國1989年10月參加《協議書》,1995年12月參加《議定書》。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制度只是馬德里所有締約國中的一種商標國際注冊方式,其最大的特點是只需提交一份申請即可指定多個締約國進行注冊。但是,馬德里請求需要國內請求的根,即如果公司要請求的國家是純協議的成員,那么國內根請求現在就需要審核注冊;如果公司希望請求的國家是議定書的成員國,則國內基本請求必須已被接受或已開始接受審查或登記。
采用馬德里方式注冊,如遇官方審核或官方拒絕,轉入單一國家程序處理。
EU商標注冊
EU商標注冊是指通過歐盟下的內部商場和諧局在所有歐盟國家一致要求注冊和維護的注冊方式。由于歐盟是一個一貫的購物中心,商標在歐盟注冊后將在歐盟各成員國保留。
坐落西班牙 (Alicante)阿里肯特 的歐盟內部商場和諧局于1996年1月1日開端受理歐盟商標請求。歐盟商標的請求人不限于歐盟成員國的國民,其它如:《巴黎條約》、《國際知識產權安排》(WIPO)成員國的國民也可提出請求。歐盟部屬的內部商場和諧局擔任“歐共體” 商標的注冊和管理工作。因為歐盟是一個一致的商場,所以商標取得“歐共體” 商標注冊后,將在歐盟各個成員國遭到維護。
目前有28個歐盟成員國,只要在一個成員國因拒絕或異議最終拒絕注冊,所有歐盟請求都會被拒絕。
歐盟成員國(28個):奧地利、法國、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時、德國、盧森堡、瑞典、 丹麥、希臘、荷蘭、英國、芬蘭、愛爾蘭、葡萄牙、匈牙利、波蘭、捷克、斯洛文尼亞、 斯洛伐克、愛沙尼亞、立陶宛、馬耳他、塞浦路斯、 拉脫維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克羅地亞。
非洲知識產權安排商標注冊
非洲知識產權安排(簡稱OAPI)是由前法國殖民地和官方語言為法語的國家組成的區(qū)域性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商標經核準注冊后,在17個成員國維持,有效期10年。該安排在喀麥隆設有知識產權辦公室,負責所有成員國的商標事務。成員國在商標領域受非洲知識產權安排的約束,沒有獨立的商標標準。因此,不可能在每個國家逐國注冊,只能通過非洲知識產權安排統(tǒng)一注冊和維護。
非洲知識產權安排成員國(17個):喀麥隆、貝寧、布基納法索、中非共和國、剛果(布)、乍得、加蓬、幾內亞、幾內亞比紹、科特迪瓦(象牙海岸)、馬里、毛里坦尼亞、尼日爾、塞內加爾、多哥、赤道幾內亞、科摩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