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注冊個體工商戶投資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每當一個新創(chuàng)業(yè)的朋友問“我應該注冊個體經(jīng)營還是什么樣的公司?”。
北知企業(yè)服務:建議千萬不要注冊為個體工商戶、一人獨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注冊解疑
為什么這么說?
北知企業(yè)服務舉例說明
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公司都是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在經(jīng)營過程中,如果經(jīng)營主體無法償還債務,就必須用個人資產(chǎn)償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理論上,有限責任難以操作,因為只要公司賬戶與法人個人賬戶之間有哪怕一分錢的資金流動,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中的法人就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兩人或兩人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承擔其注冊資本最高限額中自己的份額,超出部分可以宣告破產(chǎn)免責。
常見報名問題
北知企業(yè)服務解決疑惑
問題1。小李和表弟注冊了公司,小李占45%的股份(出資50萬)。兩年后,他們沒有賺到錢。表哥退50萬給小李做退股,沒辦理手續(xù)。出了問題,法律上是否會有無限連帶責任?
回答:是
問題2。由于夫妻是股東,這是否會是無限連帶責任?
回答:不是,是有限公司
問題3。如果有限責任公司已經(jīng)注冊(自然人獨資),應該怎么做才能增加股東和投資人?
回答:直接上工商改
問題4。如果有朋友注冊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再加一個股東嗎?
回答:是
問題5。自然人獨資后期可以增加股東嗎?
回答:一人有限,一人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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