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世界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各種類型的產品或者服務也在不斷的出現,這直接導致的就是每年的商標注冊數量也在不斷的遞增,僅僅2017一年,商標注冊數量就已經突破了500萬,也正是因為這樣,所以為了方便管理,也為了方便注冊商標,所以將商標一共分為了45個大類,其下又存在著無數的小群組。那么18類商標是什么呢?第18類商標轉讓該怎么做呢?
根據查詢結果,第18個商標是皮具,下面有7個子群:
[1801]-皮革和人造革、毛皮
[1802]-不熟悉的皮革、人造革制品、箱子和旅行包,以及日常皮革制品
【1803】-雨傘及其零件
[1804]-手杖
【1805】-動物用具
【1806】-套管
18類商標轉讓流程:
對于商標轉讓,我們知道目前一共存在著兩種途徑:1.自行進行商標轉讓2.委托代理機構進行商標轉讓。這兩種方式都存在著自己的優(yōu)勢,但是相對來說,委托代理機構的優(yōu)勢要大一些。下面就是商標轉讓流程:
1.商標轉讓人準備《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書》并準備好相關的商標轉讓材料,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轉讓的,還需要準備《注冊商標轉讓代理書》;
2.商標局在收到《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之后,會對商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商標局將會向轉讓人發(fā)出《商標轉讓受理通知書》,未通過的則需要轉讓補充轉讓材料,這段時間為1-2個月,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商標局將會認為商標轉讓失敗。
3.在轉讓商標審核通過之后,商標局會刊登核準公告并發(fā)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上述過程完成后,商標轉讓成功。在商標轉讓中,我們需要向商標局繳納一定數額的商標轉讓費,商標局規(guī)定每次商標轉讓一次500元;委托代理的,需要按照代理機構的收費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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